•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新医改后粤首次药品招标开锣在即 中小流通企业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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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额200多亿,涉及省内外药企4000多家,药物品类上万种……一年一度的省药品招标“大考”将在本周六(6月20日)拉开帷幕。这也在新医改方案公布后的首次省级药品招标,谁将入围,谁会淘汰,牵动众多药企及商业企业的心神经。
        根据新医改的精神,降低药价,减少流通环节将是该次药品招标的重要指导精神。而从药厂到医院之间曾经布下的层层流通环节,涉及上万流通商业企业,他们面对这种必然的洗牌,将何去何从?或许可以这样说,该轮招标目录名单已经部分决定了一些商业流通企业未来的命运。
        两票制实施一波三折
        “每年都是一次考试。”一位年药品销售额有5个亿左右的广东药企总经理说。“医药招标的公开性越来越透明,而中小企业的前景并非看好。”在记者拿到的修改得密密麻麻的招标方案第三稿的电子文档上,每个变动,都涉及到药企的生存和发展。“外省已经压低了价格,让中小型药企的话事能力大大打了折扣。”
        据了解,今年1月,卫生部等六个部委已经联合出台了药品招标采购新规,改为“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市辖区以外或边远地区可以允许“三票”、有二级经销商,但一级经销商所配送的同一厂家的品种,在同一个地级市只能委托1-2个二级经销商。
        而这一策略是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在2007年首先提出的,但由于实施上的难度,在2007年的采购中并未真正实施。相关统计显示,广东省目前有近2000多家药品经销商,多数规模小、区域覆盖较小。
        针对各种流通环节出现的问题,2008年广东省的采购方案明确规定“所有入围品种对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转配送,严格执行两票制”及“一级经销商所配送的同一厂家的品种在同一个地级市只能委托1-2个二级经销商”。然而,此规定却遭到30多家药企的联名抵制,其中不乏一些大型医药公司,如哈药集团、上药集团、石药集团、华北制药集团、白云山制药总厂等。
        放松至四票,渠道洗牌仍难逆转
        发生在2008年的药企集体炮轰医药招标“两票制”的风波,在今年未再出现。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种新规矩的设定,实际上已经是多方利益群体沟通与协调的结果。
        这一新规定,打破了大型商业流通公司对医药配送的垄断和控制,被业内视为引发广东医药商业市场重新洗牌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实施两票制,实力较弱的中小商业公司无疑将被淘汰出局。在第三稿中被修改为1-4名经销商进行配送,或许对中小医药商业公司是一个喘气的机会。”一位一直为中小型药企做经销商的小型配送公司的负责人说。
        “两票制”因未能理顺药品生产与销售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在重重阻挠与争议中走向没落。因为“两票制”具有垄断之虞。药品生产企业担心,如果所有药品都集中到几家商业公司,无形中会为他们形成市场垄断提供合法的政策温床。面对商业公司的强势市场话语权,作为医药产业链上游的生产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如果对商业公司稍有“忤逆”之心,将会受到商业公司的“封锁”(不给予市场配送),生产企业将会丢掉某些区域的市场份额,给企业自身发展带来隐性风险
        近日,经过多次修改的广东省药品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了《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第三稿。记者从此稿了解到,广东省2009年度的挂网采购方案将要求生产商原则上制定经销商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而对于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选择委托配送的经销商,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个经销商(更多新闻来源医药新闻网)。
        最新实施方案还显示,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或代理商购货、结算及开具发票;代理商的发票必须由生产商开具。每个入围具体品种的配送经销商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从事医药行业多年的刘先生认为,这样看来,“两票制仍旧很难一刀切地执行,既然经销商可以从代理商那里开具发票,那么两票制有可能演变为三票制或四票制。”换言之,“‘两票制’在打折扣地实施,但是流通渠道的格局重新划分是大势所趋。”刘先生笑着说。
        利润压缩,中小流通企业叫苦
        2009年的“1-4”新规,是否就比两票制好?业内对此看法不一。负责招标的相关官员表示,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理顺医药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关系,将生产、流通、终端的市场运营地位进行新的配对,有效缓和社会关系,最终让民众获益。
        据了解,今年医药招标的新规定,以及配送政策,紧扣医疗改革的步伐。参加采购活动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采购人”、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它们如何在新的招标体系里,各自得到自己的利益份额呢?
        根据新医改的精神,降低药品价格是关键,从出厂到医院用药,只能在出厂价上加价15%,但这样中间环节的利润将被大幅压缩。一个药品从药厂到医院往往经过几道环节,从地区分销商,再到省代再到医院,甚至在分销商下面还有一些批发商等,物流配送这块就必然需要利润来支撑,但是目前政策规定的15%的加价空间,根本无法支撑物流配送这一块。将摊薄其加价空间和减少利润空间。
        这也就意味着,医药生产商在此种政策下,必然要做出价格上的部分牺牲。“政府大宗采购,无论如何是药企必须要拼力进入的。大宗购买,对生产计划和药品开发至关重要。”
        中山市宜生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宜生告诉记者,目前药品流通市场的中小型企业和连锁公司,在珠海和中山的分别有90多家和30多家,在广州和深圳则更多,这是市场经济发展衍生出的流通环节。而降低老百姓的用药价格,可以从多方面下功夫:首先是原材料的价格控制;其次是药品招标价格的降低;第三则是适当地提高价格便宜的药品的利润,从而促使生产商和流通企业重视便宜药。
        专家观点
        中小流通企业“存在即合理”
        广东药学院副教授帅惟认为,加强市场监督是必须的,但是如果干预得过于细致,则可能带来更多的问题。另外从老百姓能否得到真正的实惠来看,如果过于精简流通环节,产销双方一旦形成同盟,则更难控制价格。
        对于遍地开花的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帅惟表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些中小型流通企业能够生存,肯定有其发展的空间。所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要规范医院等环节的采购行为,从生产商到最终的销售方,采购环节的愈发规范,一大批无机可乘的“杂牌军”自然会被淘汰。
        他山之石
        河南省招标:
        借低打高,让利于民
        2009年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已基本结束,采购工作共涉及全国4001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6738个药品规格,中标价格与2008年相比,总体平均下降12.25%,预计全年 可 为 患 者 减 少 药 品 费 用18.37亿元。
        被称为“河南模式”的招标方式,详细到了每个产品,以平均价格作为衡量标准,给所有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对已经降到合理区间的大输液等低价药品,实行价格保护。
        而广东省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药品阳光采购范围,加上广东医疗消费能力和经济发展形态,其年销售额度远远超过河南等省份。
        按照规定,此次广东省医药招标,如按剂型不同分类从片剂到熨剂共41项近万种药品,涵盖国内绝大部分药企。以河南等六省的医药招标价格作为参考,价格将不再是此次广东省医药招标中的最大问题。
        据了解,在广东省的医药招标中,一些大企业势必入围的中标药品,不得不比零售药价要便宜一些,这将对其市场零售和分渠道营销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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