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关于加强定制式义齿生产监管的通知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284   更新时间:
  • 为保证公众使用定制式义齿的安全、有效,现就加强定制式义齿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0287-2003),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应加强原材料控制,严格按照注册批准的内容生产,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义齿材料加工定制式义齿。
      二、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不得生产未经注册的定制式义齿产品,不得接受无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委托为其加工定制式义齿。
      三、医疗机构所属的口腔技工室加工定制式义齿仅供本单位使用,并应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0287-2003),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如接受其它医疗机构委托生产定制式义齿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四、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加强定制式义齿生产和使用的过程控制,保证定制式义齿生产和使用过程的可追溯性。

      五、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加工、生产定制式义齿的违法行为。
      六、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本辖区内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的情况填写“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调查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以excel表格形式)寄发到国家局医疗器械监管司。调查表可在国家局网站(www.sfda.gov.cn)首页“法规文件”栏目下的“工作文件”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肖忆梅、曹晨光
      联系电话:(010)88331149、88331129
      电子邮件:xiaoym@nicpbp.org.cn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