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曝光警示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388   更新时间:
  • 为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发布秩序,2009年8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了汇总。现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广告予以曝光
      一、宁波诚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红鹿参片”,其功能主治为“补益气血,活血通滞”。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买了一疗程,服用后,头不晕了,吃饭也不怎么呛,口水也不流了,手抖动也减轻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药品“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其功能主治为“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广告宣称“5-10天精神好转,饮食、睡眠明显改善,恶心、呕吐、腹胀等临床症状消失”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葶苈草颗粒”,其功能主治为“清热止泻,用于肠炎、腹泻、红白痢疾”。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服用第二天,就觉得肠胃舒服多了!到今天我已经服用6天了,腹泻次数由原来的5-6次减为3次了,腹痛得到控制”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毛冬青片”,其功能主治为“清热、活血、通脉的作用,适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中心性视网膜炎”。广告宣称“没想到仅服用一个月,就感觉效果明显:不但腿有劲了,而且疼痛也减轻了,在地上连续站上两三个小时腿也不肿不胀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其功能主治为“益肾填精,养心安神。用于肾精亏虚、心血不足所致的腰酸腿软、阳瘘遗精、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广告宣称“服用后可以明显感觉到耳朵湿热除湿、干爽通畅;7天后耳朵就有点痒痛,像蚂蚁在爬,或耳闷耳沉等症状改善”。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乙肝舒康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活血化淤。用于湿热淤阻所致的急、慢性乙型肝炎,见有乏力、肝痛、纳差、脘胀等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五个月后,肝病各项功能竟然全部转阴,肝功能正常,HBV-DNA也是阴性”。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这些违法广告移送至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