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管齐下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医改点滴变化渗入百姓生活
几天前,安宁渠镇青格达湖乡新联村的朱明英在乡镇卫生院开了11元的感冒药,新农合报了5元,自己只掏了6元。
这是新农合政策带给朱明英的好处,从未想过能享受看病报销的她现在也能享受医保了,这对年近五旬的朱明英来说,是安享晚年的一个重要条件。
近年来,更多像朱明英一样的人切身体会着新疆卫生事业发生的巨大变化:全区启动14项公共卫生项目,力促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价明显下降;新农合补偿比例进一步提高,更多的人受惠新农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点滴变化渗入到百姓的生活中。
新农合解农牧民看病之忧
在新医大二附院的一间病房里,来自伊犁的杨翠珍正在打点滴,杨翠珍算了一笔账,住院至今,她共花了12000多元,按照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可以报销四五千元。
“如果在县级
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会更高。”杨翠珍告诉记者,除了住院报销外,平时有个感冒发烧,在乡镇卫生院每次看病都能报销5元。
据自治区卫生厅统计,截至目前,新疆新农合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面普及,农牧民参合率达97.23%,累计支出新农合基金25.28亿元,补偿受益达2210万人次。
近年来,为了提高农牧民受益水平,新疆不断提高参合农牧民的补助
标准。2009年,新疆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在100元以上,按照筹资比例,杨翠珍只需交纳30元即可,其余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
杨翠珍一家3口都参加了新农合,这些年来,她切实体会到新农合给农牧民带来的实惠。参加了新农合,生病住院就不像以前那样担心花钱了。”她说。
2007年4月,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乌鲁木齐市的农村居民。2009年,乌市实行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地级统筹模式,全市采取统一的“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提高了筹集标准和统筹层次,农牧民筹资标准从127元提高到180元,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扩大了门诊补偿范围,启动了补充医疗、大额救助医疗保险工作。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农合参合农牧民22.6万人,参合率达到98.2%。完成了28个乡卫生院的改扩建任务,除米东区外,乌鲁木齐市所有村卫生室建设均已完成,新农合为各族农牧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病敢治了,大病不拖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进一步改观。
破解“看病难”,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条件改善是关键。2009年,国家和自治区还投入1亿多元,对全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44所牧业医院的医疗设备进行更新;“万
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进展顺利,由800余名医疗队员组成的44支医疗队已全部到达受援单位。这些举措,使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实现了标准化建设,基层医护人员得到了培养,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看病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