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0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组织人员,对一制售假药团伙在朝阳、丰台、石景山、房山、大兴、通州等区的藏匿地点同时开展抓捕清查,抓获全部涉案人员,起获大量制假设备、原材料和成品假药。经调查,该团伙以湖北天门籍人员为主,以军队医院、科研院所等名义制售假药,通过网络、外埠报纸等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欺骗患者,并以寄递方式销售假药,牟取暴利。这起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之多、制售假药的品种和数量之巨,都为北京市近年来所罕见,被公安部列为2010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
会上,边振甲副局长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1.20”专案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同志的辛勤努力给予高度赞扬。他指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在“11.20”专案工作中体现出的三种精神,值得全国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学习和发扬,一是顾全大局、齐心协力的团结精神;二是协调配合、同舟共济的合作精神;三是吃苦耐劳、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正是这些精神的支撑,使北京市2010年的药品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快速发展,忠实履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捍卫了“吃北京药放心”的荣誉。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边振甲副局长对北京市药品监管工作提了两点希望。一是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快发展。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改革与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监管理念,努力建设“具有首都水平、适应首都发展、服务首都人民”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使北京的药品监管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二是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要对十年来的工作经验总结分析,推广成熟、先进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水平。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新举措,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