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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办法”出台。 根据该办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导致新农合基金流失5000元以下的,责令其全额赔偿,并暂停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半年;导致基金流失5000~10000元的,责令其全额赔偿并暂停医疗机构定点资格一年;导致基金流失超过10000元以上的,责令其全额赔偿,并取消医疗定点资格。 此外,“办法”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不力的行为进行处罚。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事件调查不深入、证据不全面、处理不及时、处罚不到位的,上级行政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必要时,提请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 本报记者 付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