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54万人的现状,定点零售药店总体规划控制在220家左右,平 均每2500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设置一家,基本满足参保人员步行15分钟左右有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疗 保险服务的要求。
《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主城区是指市区东至外环东路、南至虹桥路、西至外环西路、北至钟秀路范 围内。主城区与非主城区零售药店实际营业面积分别不小于100平方米和80平方米。需具备及时供应基 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经营药品品种规格1000种以上(不含中药饮片 ),实际备药率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