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对阜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患者,以及急需抢救的急危重病人实施“先治病后付费”住院服务模式。这类患者只需提供医保、新农合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医院保管,入院时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约定出院时向医院交纳个人承担费用即可享受这种模式。该院还要求各科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患者花明白钱,看放心病。患者到医院后无需为缴纳看病押金而发愁,解决了病人交不起住院费用的难处。
此外,为减轻病人治疗费用,医院严格规定在治疗过程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对违犯规定,超出病人病情以外的费用,均由责任医生承担,保证这项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健康发展。(刘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