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破解虚高药价 发改委将掀药价老底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1630   更新时间:
  • 最近,“药价”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先有央视抛出“部分药中间利润超6500%”的惊人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后马上有国家发改委出台药价调查办法(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调查人员将根据销售明细账核对调查药品的最高和最低出厂价格,按调查期间内所有出厂价格的加权平均值核算平均出厂价格,并通过抽查销售发票等会计凭证的方式核查出厂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媒体对此的评论是“发改委将掀药价老底”。

    对此,不少民众表示,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很好,但在现实中却可能仍将遇到各种阻力。要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让消费者有真实选择的权利。医药价格虚高祸国殃民,只有清理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条,才能保障正常的市场机制运行,百姓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20年博弈:药价虚高真无解?

    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不过0.6元,但在北京,这款药却以11元的中标价进入全市所有的医院,而最终卖到患者手中要超过12元。而就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同一品规的这款药,在山东省的中标价却是0.7元,在山西是0.68元,在河南是0.67元。

    这一连串的数字背后至少有两个疑问:第一,为什么同一款药,北京的中标价会远高于其他地区;第二,据媒体统计,过去10多年来,国家发改委已经28次出台过下调药价的文件,为什么出厂价0.6元的药,到了患者手中,价格还会高出2000%?

    对同药不同价的问题,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回应说,主要是因为北京和山东等地执行的是不同的招标采购制度。从2010年起,山东严格实施了新医改政策推行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而北京等9个省(区、市)尚未执行新的招标采购机制。

    在一些专家看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量价挂钩、承诺单一货源”的特性,可以挤掉部分药价虚高的水分。最终体现出来的就是,执行新招采制度的地区,药价降了。

    可即便招标采购制度不同,也不应该招到高于出厂价数千倍的药,毕竟价格主管部门还有过28道限价令。对此,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李宪法认为,在当下卫生经济政策尚未改变的情况下,不管政府下多少猛药,药品的回扣问题也不可能根治。

    “中标价”还是“入围价”

    北京和山东为什么采用不同的药品采购招标模式?北京等地招标招来高价药的根源在哪里?

    全国范围内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起源于2001年,当时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等6个部门共同出台了308号文件,意在通过完善药品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药品市场,包括治理药价虚高等问题。因为有了国务院纠风办的参与,这套制度也被认为会对治理医疗行业的药品回扣等商业贿赂有所裨益。

    过去10年间,308号文件曾多次被修正,不断有各种文件作为该文件的增补和解释。2010年,308号文件被废止,卫生部出台了64号文件取而代之。但在业界看来,64号文件与308号文件在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

    可以说,在过去10年里,各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都是以308号文件,或者是后来的64号文件为规范进行的,但这套原来意在规范药品市场的制度在执行中却暴露出诸多不足。

    几天前,国务院医改办在回应药价虚高问题时就指出,过去的省级招标采购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只招标,不采购。

    以克林霉素磷酸酯为例,北京市在招标的时候,可能会有几家企业同时以11元的价格中标,但各家医疗机构并不和这些企业签订未来的用药量。这次招标只意味着,这几家企业有资格进入北京的医院,但究竟能不能在各家医院卖得出去,卖多少,还需要各家药企去和医院一一谈判,去对医生进行公关。

    这个过程在业界被称为“二次谈判”。谈的内容包括最终给医院的价格、数量,以及给多少回扣等。

    这个“二次谈判”,正是导致药价虚高的关键环节。一方面,企业要把二次谈判中的“公关”费用加在药价里。另一方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清楚准确的供货数量,难以测算供应成本,必然会把部分不合理的加成也加到药价里。

    所以,尽管克林霉素磷酸酯的出厂价只是0.6元,但一些企业在竞标的时候会考虑把未来二次谈判中不可预知的费用加在药价中,也就有了11元的中标价。在李宪法看来,克林霉素磷酸酯11元的中标价实际只是一个入围价。

    在一些专家看来,这种只招不采的模式根本不能实现集中销售、降低成本的集中采购的初衷。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