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家有夜来香蚊子一扫光? 香气对人体不宜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1181   更新时间:
  • 家有夜来香蚊子一扫光? 香气对人体不宜2012年07月10日09:24武汉晚报作者:伍伟

         盛夏已至,花鸟市场上各种“驱蚊类”植物又开始热卖,记者在汉口二桥花鸟市场看到,有摊主正在销售夜来香等植物,号称可将蚊子“一扫而光”。

        昨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植物驱蚊作用有限,而且夜来香开花时释放的香气对人体不宜,不适合摆放在卧室内。

        记者昨日下午在花鸟市场走访,发现不少摊主在盆栽植物上插有“驱蚊”、“驱虫”、“防蚊”小标牌。“这些都是专门驱蚊的植物,‘夜来香’、‘驱蚊草’、‘香水薄荷’的叶子都能释放一种气味,蚊子一闻,就不敢靠近。”摊主说。

        武汉植物园引种驯化部部长张守君告诉记者,市场上热卖的“驱蚊”植物,都是芳香植物,具有挥发性,能够通过散发味道进行驱蚊,但只能在非常小范围内起到作用。

        张守君解释,驱蚊植物必须大面积使用,使香味达到一定的浓度才有效。但家里最好不要摆放太多驱蚊植物,因为植物和人一样需要呼吸,在卧室这种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会和人“争夺”室内的氧气,一般来说,15平方米的空间最多只能放2盆,“特别是夜来香,虽然其香味令蚊子害怕,但其中含有一种有害物质,长期摆放客厅卧室中,可使人头昏、气喘、咳嗽和失眠,尤其使高血压和心脏病人格外憋闷难受。”张守君强调。

        武汉市疾控中心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治科主任技师吴太平更提醒市民,在室内种驱蚊植物往往驱蚊不成反招蚊子,这是因为,市民养这些植物肯定要浇水,这样浇花的积水就会成为蚊子的孳生地,因此不建议市民仅靠植物来驱蚊。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