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国媒体曝出瑞士制药巨头罗氏药业因隐瞒1.5万例致死和6.5万例不良反应报告被英国监管部门紧急调查,涉及8种药品。
罗氏10日发表声明称,媒体报道中提及的1.5万例未经安全性评估的不良反应事件仅限于美国一个患者支持项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高度关注罗氏公司瞒报事件,要求罗氏公司说明该事件有关情况,并将密切跟踪罗氏公司对相关病例的评价工作。从目前情况看,该事件涉及药品在我国不良反应监测中尚未发现异常现象。
英国监管部门紧急调查
近日,英国监管机构的一项调查揭开了跨国制药企业罗氏的尘封档案,总部设在瑞士的罗氏制药被瞬间推至风口浪尖。英国《每日邮报》撰文称,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正在紧急调查罗氏制药涉嫌隐瞒严重不良反应一事,所涉及的死亡病例高达15161人。
根据欧洲药品委员会的表态,英国监管机构发现罗氏在一个药品赞助项目中,未能有效评估8万份不良反应报告。据英国媒体报道,罗氏涉嫌被隐瞒的报告最早可以追溯到1997年,其中不仅有1.5万份致死病例,还有6.5万份药物导致的副作用报告。罗氏在收集了这些报告之后并没有上交到药品安全部门,而是将它们“雪藏”了起来。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指出,按照惯例,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企业和医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国的药品监督部门报告,而罗氏公司没有尽到这个义务。
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在药品上市之后,还有一个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在临床应用的时候如果发现病人服用某种药物后死亡,医生认为他是不良反应的话,医生是有责任和义务报告给所在国的药品监督部门的。
罗氏声明“漏报”
10日晚,罗氏发布声明称,此事件为“漏报”。而据欧洲药监局披露,共计8万份被隐瞒的死亡或不良反应报告是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在对罗氏总部进行关于药物安全警戒系统的例行检查时发现的。这些报告最早可以追溯到1997年。
罗氏公司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媒体报道中提及的1.5万例未经安全性评估的不良反应事件仅限于美国该患者支持项目。该事件系该美国患者支持项目中的不良事件未及时报告,出现漏报事件。
罗氏(中国)上海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国我们是严格遵守中国药监部门对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这件事情发生在欧洲和美国,我们在中国是符合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的,包括严重不良事件的反馈程序,这些都是严格遵守药监局的规定的。罗氏公司基于目前的评估,未发现对罗氏产品的安全性产生影响,同时也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相应的问询和调查。”
那么,所谓“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究竟是什么样的程序?卫生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表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如果在医疗活动当中发现药品不良事件,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是药监部门报告,他首先应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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