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全国专项整治“药品制毒”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823   更新时间:
  •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进入制毒渠道,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

      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期5个月,分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麻黄碱类原料药审批;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突出抓好批发环节监督检查,确保流向可控;进一步规范零售行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时必须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表示,专项整治期间,要查办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对查实因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导致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含麻黄碱药品制造冰毒等毒品,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加强对麻黄碱的监督,也明确要求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准文号数量,原则上不再批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仿制药注册;限制最小包装规格的麻黄碱含量。同时,建立麻黄碱原料药审批的监测预警和通报制度,指导地方合理审批麻黄碱原料药,严格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产量。

      根据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