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职业病杀虫脒中毒在此次调整中删除。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仍然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责任编辑:刘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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