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连锁药店对红利“没反应”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1591   更新时间:
  • “对现在的药店来说,最实际的问题还是医保支付环节,如果药店拿不到医保支付资格,消费者不能在药店实现医保结算和报销,这项政策最终还是没法落地。”
     
      4年之后,作为新医改核心原则之一的“医药分开”被正式重启。
     
      9月9日,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提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这次多部门的统一发文,也被市场一致认为是新医改终于重新考虑“医药分开”原则与实施路径的重要信号。
     
      “医药分开”重启
     
      在《通知》中,一些此前被业界多次呼吁的内容在这份新文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诸如明确提出了“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等。
     
      而一些更为“敏感”的内容随后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即“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和“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这是几个主管部门在意见统一后第一次正式对外发布的关于"医药分开"的内容,之前的一些分歧不能说取得完全一致,但至少达成了原则性的统一。”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接近政策制定方的权威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
     
      作为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药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医药分开”被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必须实现途径,通过取消医院运营对药品收入的严重依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使医院和药品两个行业都实现健康发展,而这一点,也是医改“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所在。
     
      但对于已经长期寄生于药品收入维持医院运营的医院系统来说,如何在保证医院平稳过渡的情况下实现医药分开,业界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收支两条线、药房托管等措施都曾在不同阶段和不同地区作为改革选择的“入口”。
     
      而主管药品流通行业的商务部最开始提出了医药先分业的想法,即将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医院不再设立门诊药房,患者可以凭医生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这一点在商务部早先发布的《十二五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纲要》中已经有充分体现—“积极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