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浙江实施药品采购新政 推动药品降价和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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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网杭州6月25日电(记者韦慧)针对药品价格虚高、医院采购回扣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种种不良现象,浙江省近日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将通过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实施药品采购新政,有望降低药价,让公立医院采购更透明。

    24 日在杭州举行的“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新闻通报会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处长吴朝晖说,浙江在全国较早实施了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 机制,集中采购阳光、规范,药价总体降幅较大,减轻了群众就医的负担。但近几年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招采不合一、量价不挂钩,导致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 贿赂和腐败行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降低药价,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里的腐败行为,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从7月1日起逐步在全省实施,这也是浙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吴朝晖说。

    据介绍,浙江此次药品集中采购新政的创新点,主要是建立了三个新机制——全省药品分类采购新机制、医保支付新机制、药品集中采购监管新机制;一个新平台——省级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药品集中采购新平台。

    以 药品分类采购新机制为例,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将采用双信封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专利药品今后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进 行价格谈判采购;妇儿和急救用药、常用低价药等药品,将通过挂网采购进行;一些用量小、生产企业少而临床急需的药,采用定点生产的方式进行。

    “抗生素抗菌药物、慢性病药物、抗肿瘤药物等3000个产品,占了全省公立医院采购金额的80%,而且这类药物在日常生活中群众用量很大,新政将集中力量把这些药物虚高的价格降下来。”吴朝晖说,未来药品降价是大势所趋。

    另外,浙江省还将完善药品支付标准,保证药品采购合理。

    “浙 江将建立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人力社保、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组成,还吸纳了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代表参加。” 浙江省人社厅医保处副处长许伟说,“从今年起以后每年的12月份,我们都会根据当年各个医院的实际采购价以及采购数量加权平均,制定下一年度医保药品的支 付标准。”

    许伟表示,随着药价的不断降低,特别是一些昂贵药品和抗生素类药品价格的下降,群众医保个人负担的部分必然会减少,新政改革最终会让老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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