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西宁市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在五年内实现中藏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基本适应全社会中藏医药健康服务需求的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没有设立中藏医医院的行政区域,以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新建1家中藏医医院;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病床占 总床位的5%;全市二级以上中医院中医病床占总床位的50%;7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占卫生服务总量的比重在上一年基础上提高 5%至10%。
不断加强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行政村卫生室应配备必要的 设施及中藏药,合理配备基层医务人员,使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药执业人员配备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展10 项以上中藏医药适宜技术,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用5种以上中藏医适宜技术。
加大对全市二级公立中藏医医院的投入力度,支持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使全市二级以上中藏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配备应 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以上。健全完善医疗联合体,形成以市、县(区)级公立中藏医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医院中藏医科为重点力量,以城乡基层中藏医药服 务网点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举办的中藏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建成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的中藏医药服务网络。
同时,提高中藏药院内制剂价格,将院内制剂、煎药费等费用列入各类医保支付范围;较大幅度提高挂号费和针灸、整骨、药浴等传统项目和中藏医药适 宜技术的服务价格,将其列入各类医保支付范围。并将于每3年至5年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建立名中藏医工作室。对公立医疗机构中评选出 的名中藏医专家工作室,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