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报告数量质量稳步提高。共上报ADR报告69009份,其中新的严重的20499份、占29.7%,139家企业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1219份。
二是不良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规范。共发现风险信号3702个,开展现场调查33次。及时有效处置不良事件,对检验不合格及出现严重不良事件的药品及时采取责令停产、销售和使用等措施。同时,召回专门会议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
三是有序开展生产企业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按照总局部署,制定了推进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对6家企业进行试点检查,积累检查经验,推动企业落实监测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共反馈生产企业监测数据54087条,完成分析评价报告40余份,针对生脉注射液、薄芝糖肽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等重点品种提出风险分析报告。
五是提高了疫苗安全性监测能力水平。督促市级监测机构与当地疾控中心开展沟通与交流,目前已有6个市开展了疫苗异常反应监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