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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2:每股收益的计算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对报告期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司2014年12 月完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738,509,772股,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 458,509,772 股。2015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1,285,093股,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799,794,865股,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为789,580,683股。

    注3:该处股本为上市公司母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本报告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销售力度,扩大市场占用所致销售增长,以及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41,64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85%,利润总额43,444.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93%,主 要系公司加大销售力度、扩大市场占有所致销售增长,以及本报告期将成都金沙医院有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 司合并期间增加所致。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44,466.46万元,较期初增加79.99%,主要系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增加,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本年 盈利所致。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7,511.76万元,较期初增加12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72元, 较期初增加104.5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增加规格补充申请获得相关审批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增加规格补充申请于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意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产品介绍及对公司影响

    1、药品名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g(以培美曲塞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药品标准:YBH00132014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005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19年01月05日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增加0.2g规格,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注册标准执行YBH00132014,药品有效期24个月,其他照原批件执行(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3013)。

    培美曲塞是一种多靶点抗癌叶酸拮抗剂,通过破坏细胞复制所必须的关键的叶酸依赖性代谢过程,从而抑制细胞复制。主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治疗。

    获得该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丰富及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公司将尽快推动该产品上市并获得相应市场份额,该产品上市将对公司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2、药品名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8g(以培美曲塞计)

    申请事项:国产补充申请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6类

    批件号:2016L00221

    申请人: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不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不同意增加0.8g规格。理由如下: 目前已有规格可以满足临床剂量调整的需求,该规格临床价值不明显,规格的设计不符合CFDA《关于加强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管理的通知》(食药监注函 【2004】91号)的要求,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154条(八)的规定,不予批准。

    该药品属增加规格未获得批准,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对获批产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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