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通过药品GMP认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1),公司口服溶液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已通过GMP认证,但尚未收到GMP证 书,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上述认证范围为口服溶液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 素类)的《药品GMP证书》;同时,因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的老厂区已全部搬迁到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的新厂区,上述GMP 证书的最终认证地址变为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现就公司获得的上述GMP证书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GMP认证基本情况
证书编号:ZJ20160003
企业名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认证范围:口服溶液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
二、本公司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及设计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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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认证车间为口服溶液剂车间、普通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类固体制剂车间;截止2015年9月底,上述生产线累计投入约2,867万元。
三、主要生产品种的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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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网上资料。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GMP证书,有利于稳定提高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各类投产后的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