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电子码风波”暂息 阿里健康:药品电子监管码非主业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552   更新时间:
  •     针对上周末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告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在这场“电子码风波”中成为众矢之的的阿里健康2月21日晚回应称,“暂时还未从国 家食药监总局获得要求停止药品电子监管网技术及运维服务的通知”。阿里健康相关人士2月22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药品电子监管码业务并非阿里健康 的主营业务。

      阿里健康相关人士称,“阿里健康受国家食药监总局委托作为药品电子监管网技术运营商,只提供技术及维护服务,并非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一直归国家食药总局所有”。

      自1月28日发布澄清公告以来,阿里健康“与国家食药总局进一步探讨该事项,并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移交细节 (包括时间表和期间运维业务模式等)目前仍待进一步确认”。不过,阿里健康表示,暂时还未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得要求停止药品电子监管网技术及运维服务的通 知。

      阿里健康的快速回应,源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在上周末突然发布的两份文件。2月20日,国家食药总局连发两份公告,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 定,同时就《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表述修改为药品追溯系统,取消强制执行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 传的要求。至此,一度沸沸扬扬的“电子码风波”有了阶段性结果。

      “电子码风波”起源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该公告称,2015年12月31日 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 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制剂应做到全部赋码。

      1月25日,湖南省养天和大药房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告上法庭,认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行政违法,要求立即停止这一违法行 为。此后,A股三大药房连锁上市公司老百姓、一心堂、益丰大药房发表声明称,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 策”。据养天和大药房董事长估算,截至2015年底,全国零售药店共计453038家,实行电子监管码后全国零售药店将增加运营成本150.7亿元,而且 此项成本增加仅为一次性的,若加上以后每年连续增加的人力成本与后期软硬件维护及更新费用,则运营成本数额增加更多,给药品零售企业带来更大的成本压力。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至今并未直接进行回复。不过,2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一则公告称“我局注意到媒体对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就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起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报道,并就此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对2006年以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有关企业 建设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对部分企业提出的实施电子监管码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认真研究并将作出妥善处理”。

      阿里健康因运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而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知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阿里健康2015年就开始找国家食药监总局谈了, 早就想交掉电子监管码的事项。“另外,阿里健康为了监管码系统投入很多,主要是为了发挥监管码的社会作用。”她说:“其实,国家食药监总局最近半年一直在 研究这个问题,已经两次召集行业内人士进行座谈。”

      一位接近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相关人士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总局的思路是这个电子监管码未来可能要从阿里健康移交出来,但移交给谁现在没有定论,因为这套系统不光技术上麻烦,还涉及很多市场的信息。

      食药总局周末发文后,外界认为这对拥有药品电子监管网独家运营权的阿里健康将产生巨大冲击。但阿里健康相关人士否认了这一情况,“公司目前已经 布局药品零售(药品O2O)、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平台、家庭医生、医生网络)、健康保险等,未来这才是公司发展的重点”。阿里健康2015年半年报显示, 公司主要从事运营中国药品行业所用的电子监管网、建设医疗服务网络及医药电子商贸业务。在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6个月财报中,公司的电子监管网业务 收入为2137.1万港元,同比增长14.6%。公司称收入增长的原因是自零售药店收取入网费收入及提供增值服务收入攀升。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