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定点机构、城镇居民医保定点机构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 目、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和中成药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逐步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 项目和中药品种,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民进中央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极力为促进中医药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民进中央建议,建立政府中医药投入的制度保障。国家在制定相关健康保障和卫生政策过程中,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发展领 域,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以及提供中医药服务方面的责任。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投入机制。
除了民进中央在改革和完善中医药服务投入机制方面极力建言之外,民建中央则更多地在加强中药材生产和市场管理,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方面建言献策。
目前我国中药材蕴藏量下降、品质低劣、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民建中央建议,首先要明确界定中药材相关 概念,完善法律法规。在中药流通和监管领域,明确定义中药材除了原生药材外还包括原形药材饮片、部分经产地加工(切段、块、瓣)的中药切片,而中药饮片则 是经过切制(在产地加工的基础上)、炮炙的饮片,对二者区别对待以增强监管实效。完善《药品管理法》,在药品管理范围中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单独划分,制定 符合其特性的生产、加工规范,区别于药品GSP规范,从法律层面给予其发展空间。
其次,应加强中药材种植和生产管理,提升内在品质。一是合理产业布局,种植符合各地地域特点的道地药材,制定区域的道地药材品名,确保品质优 良;二是加强种植管理,加大对药材种子的优化,可连片或套种道地药材或同其他农作物套种、轮种,改放任散种为农业合作社方式,按照GAP统一管理,降低成 本,同时引进中药材风险投资及农业保险,降低种植者风险;三是加强对优质中药材再加工、出口的引导,促使优质中药材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