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上的医疗、药品、食品、化妆品等广告,播放时长将不得超过一分钟,且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等广告形式播出。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养生的关注度日益增加。各级电台电视台看准商机,开办了形式多样的医疗资讯、医疗养生类节目,发布各类药品、保健品广告,每天各种医疗节目信息不绝于耳,食品药品广告满天飞,说的神乎其神,一时真假难辨。
事实上,许多药品、保健品广告都存在过度宣传和夸大功效的情况,一些节目甚至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严重损害群众个人利益和身心健康。一方面 是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病不起、伤不起;一方面是医药行业过度宣传、假药横行、哄抬药价等事件屡见不鲜。这些医药行业乱象,人们深恶痛绝,必须严管,集 中治理,加重处罚。
此次,广电总局发出通知,就是顺民心、治乱象的良举。做好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对于引导群众增强健康意识、养成 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医患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实上,几年前相关部门就曾要求全面禁止长时间卖药广告,广告法也对医药商品的广告事项早有规定,但由 于监管不力和处罚不严,此类乱象仍屡禁不止。再加上网络和移动通讯日渐发达,医药商品广告渠道也变得多元化和多样化,所以即便这项广告新规执行到位,对医 药行业的宣传影响也不会特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