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采购药品器材 宜宾某医院院长收40多万回扣获刑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5026   更新时间:
  •   11月23日下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县人民法院在县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了“职务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赵良剑通报了宜宾市两级法院从2014年以来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其中2016年1-10月,收案71件77人,结案80件96人。其中,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宜宾县政府新闻办、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旁听。

      案例一

      卫生院院长收受回扣近20万

      江荣烈,原宜宾县合什镇、横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2009年至2015年6月,江荣烈任宜宾县合什镇中心卫生院、横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其对药品采购具有决定权等职务之便,为三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便利,多次收受医药公司代表的回扣共计193400元。

      其中,2009年至2010年9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合什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多次收受四川宜宾福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雷海江共计49500元购药款回扣。2012年至2013年7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横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四川宜宾福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代表彭友章24300元购药款回扣。2015年3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合什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再次收受彭友章3000元购药款回扣。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合什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宜宾正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肖友光116600元购药款回扣。

      宜宾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荣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193400元归个人所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据此判决被告人江荣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被告人江荣烈退缴的赃款1934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二

      医院院长收受回扣40余万

      徐子俊,原宜宾县第四人民医院院长。2008年9月至2015年6月期间,徐子俊担任宜宾县第四人民医院(蕨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徐子俊利用其全面负责医院对外医药药品、器材采购及付款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药销售代表回扣和现金444900元。其中,收受宜宾福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彭友章回扣192000元;收受宜宾正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杨方再回扣和现金242900元;收受河南新乡亚太医疗用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陈兴利回扣10000元。

      宜宾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子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在采购药品、药疗器械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共计444900元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判决被告人徐子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被告人徐子俊退缴的赃款55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徐子俊的赃款389900元,上交国库。

      李玲吴雾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张勇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