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拒不支付母亲医药费 开封一不孝子被判刑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2067   更新时间:
  •       羔羊跪乳,乳鸦反哺,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刘某在母亲病后不闻不问,甚至不愿意出医疗费,孰不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身边的事儿

      家住杞县某乡镇的老太太王玉花(化名)年逾八旬,一生辛辛苦苦养育了二子一女,按说这个年龄本该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谁知却因家务琐事打起了官司。今年年初,王玉花因生病住院治疗,花去了数千元的医疗费,在商量如何分担医疗费用时,儿女三个起了争执,刘某以父亲是自己养老送终为由,拒不承担母亲的医疗费用,历经几次协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王玉花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刘某支付医疗费。7月26日,杞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依法判令被告刘某支付母亲王玉花医疗费25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置之不理。

      8月29日,王玉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王洪湾和寇奇峰多次给刘某做思想工作,但刘某仍不愿支付医疗费用。9月29日,针对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和态度,杞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判决。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刘某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针对其在有能力履行情况下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符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法定要件,该院遂依法将该案送至公安机关,杞县检察院也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结果

      11月25日,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这样一起案件,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在此期间,刘某的家属主动将案件执行款和罚款送到法院,且认罪态度较好,杞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张东通讯员李冰)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