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取消门诊病房,为“医药分家”做出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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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报道,前往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看病的患者注意到,这家医院的门诊药房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医院附近新开的一家“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药店,看病时医生开出的处方都要来这家药店取药。据了解,这是广东省内首创。未来,患者看完病可以直接到家附近药店拿药。

    长期以来,患者看病与取药都在医院内完成,即“医生看病,药房拿药”。而在一些国家,医院和药房是完全分家的,所有医院都不设药房(只准备急救药和手术用药)。医改中,也有一种声音认为“医药分家”是一种趋势。据悉,10年前多地医院曾尝试过“医药分家”,但几乎没有一家医院能坚持下来。

    过去“医药分家”之所以没有成功,主要原因是医院要靠卖药来养活自己。而新医改措施之一是取消“以药养医”,这为“医药分家”提供了推广机遇。从这个角度来说,上述医院率先实施“医药分家”,不仅可以改善医院自身环境,也能为广泛推行“医药分家”积累经验。

    从实践来看,“医药分家”首先方便了患者取药。过去,在医院有限的空间内,患者既要看病又要检查还要取药,自然比较拥挤。“医药分家”后,据说患者既节省了不少时间也节省了一定体力。如果今后患者可以在自己家门口的药店取药,无疑更方便了。

    对患者来说,除了取药方便外,还有可能降低买药成本。这是因为,“医药分家”后,医生有权开药但无权卖药,从理论上来讲医生开大处方的可能性减少了;同时,还有可能减少药品回扣,原因是“医药分家”取消了医院采购药品环节。如此,“看病贵”有望缓解。

    当然,“医药分家”也有让人担心的地方,比如说药店是另外一个经营主体,能否保证药品质量,会让患者有所担心。再如,药店药价会不会比医院药房药价高,也是患者担心的问题。为保证“医药分家”后的药品质量不受影响,不仅药店要接受药监部门的审核监督,而且药店进药途径也处于医院的监控之下。至于价格,上述医院也表示,药店也与医院药房一样,执行政府指导的最高限价。不过,药品质量和价格会不会因为“医药分家”而出现变化,还有待观察。

    其实,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药价,因为新医改要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而药店是企业是追求利润的,不可能卖药不赚钱。虽然药店药价受到最高限价约束,但如果最高限价定得偏高,而药店又按最高限价来卖药,不排除药店药价比实行药品零差价的医院药价高。因此,有关方面应当密切关注“医药分家”后药店的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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