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促进民族医药振兴发展的精神,今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决定采取5项举措,着力推进蒙中医药振兴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和自治区扶持政策的落实。二是做大做强蒙医药,制定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健全蒙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蒙医药振兴发展。三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蒙医药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促进蒙医中医健康养老、健康旅游服务发展。四是启动传承创新工程,重点加强临床研究、重点专科、传统疗法、名医传承、医院制剂等方面能力建设,创新研究方式,加快培育蒙医药中医药新的特色优势学科,提升传承创新能力。五是积极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作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境外人员来我区就诊服务工作。同时,探索在蒙古国建立蒙医机构,选派专家赴蒙古国开展义诊,推动服务贸易,扩大蒙医药中医药的国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