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山丹讯 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山丹县结合多年来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面积累的一些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取消行政审批后对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突破口和有力抓手,实现了定点医药机构从“行政审批”到“协议管理”的平稳过渡,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
统一评估机构。成立了由人社局、卫计委、食药局、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参保人员代表组成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根据申报医药机构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对医药机构的准入申请进行先行评估,最大限度地降低纳入风险。
统一评估标准。进一步制定评估标准,细化完善内容,对新申请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较为科学合理的评分,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实行评估。
统一评估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实地评估、召开评估会议、上报复核、社会公示、纳入定点、信息系统安装与调试的程序进行。对评分标准在85分以上的,评估领导小组召开评估会议审议,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并与之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