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我省将整合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2565   更新时间:
  •   17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王斌)记者今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整合和调整,其中美容减肥、戒烟戒酒等药品将被重点考虑调出药品目录。

      6月底前,我省将完成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实现医保药品目录统一,服务城乡医保整合大局。同时,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医药创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和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按照人社部要求,甲类药品不作调整。乙类药品调整包括药品调入和调出(调入后可享报销,调出后不享报销),调整总数不超过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

       乙类药品调整因素

      1

    调入药品重点考虑的因素:
    已列入2010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2011年新农合药品目录、2012年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适应我省医疗保障、临床用药和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及疾病谱需求、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品种;医保基金可承受的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同类药品按药物经济学原则比较,优先选择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我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普遍需求的药品。

      2

    调出药品重点考虑的因素:经专家评审论证不符合我省疾病谱,不适应我省医疗保障和临床用药需求药品;不属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药品及属于诊疗项目收费范围的药品,如避孕药品、疫苗、美容减肥、戒烟、戒酒、酒剂、茶剂、诊断试剂、检验试剂、放射性治疗药品等;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中标、未配送等药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库中已不存在的品种;列入国家谈判目录和国家人社部明确调出的药品。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