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54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77%
记者了解到,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优先调整200个项目,占现行项目价格总数的3.7%。将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54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77%。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29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14.5%;涉及医院麻醉科、神经外科、甲状腺外科、口腔外科、心胸血管外科等手术类113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56.5%;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类12项,占调整项目价格6%。
同时,将降低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46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23%。其中:检验类37项、影像类8项、放射治疗类1项。此外,还将出台同步配套措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配套补助10%的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由卫生计生部门统筹各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补助;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支付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同步到位;实施城乡贫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床位费减半收取的价格救助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健全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措施,规范公立医院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省物价局负责人提醒,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乱收费行为,患者可以通过全国价格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及时了解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听证会上,来自消费者、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等领域的20名听证代表围绕取消药品加成等内容发表意见建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昆明地区有代表性的20家城市公立医院2013年至2015年收入数据的模拟测算,价格方案实施的综合平均补偿率为79.37%,基本实现取消药品加成平移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超过80%的目标,患者负担总体没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