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广告法》施行两年多来,我省不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昨天,省工商局召开2017年第二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公布了去年9月1日以来查处的18件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医疗和药品违法广告6件,占比33%,成为“第一重灾区”。
南京韩辰医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上发布广告,宣称“独创国际领先 隧道吸脂 技术”“多年来,百万例整形手术0事故、0投诉、0风险”“全南京没有一家医院有韩国员工,能提供纯正韩国服务,只有韩辰”“国家级专家亲自手术,确保手术安全和效果”“韩国专利脂肪提纯技术”“注射玻尿酸 非常安全,无任何副作用 ”等。
南京京科医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上,多处使用丁小姐、杜女士等患者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并使用某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张某的形象为该医院作推荐及证明。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法》中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京科医院的广告违反了上述规定,最终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杰表示,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高度关切,因此也是工商部门重点监管的广告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