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的通知》,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GMP证书(编号:LN20130014)被依法收回。
经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核查,该企业未能在申诉期内重新取得GMP证书。按照《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对被收回GMP证书的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取消该企业生产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规格:0.25μg*20粒 /盒)等3个品规参与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的资格和结果。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