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武汉大学长江学者“造假”纷争
  • 来源:-  虎网综合资讯频道   浏览:6052   更新时间:
  • “我们提供的是一剑封喉的证据。”

    1月21日,霍文哲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谈到自己举报李红良论文造假提供的证据时,说了上面一句话。

    1月18日,一篇《“千人计划”专家举报武大“长江学者”论文涉嫌造假》的调查报道在微信公众号“知识分子”上首发,很快引发舆论热议。

    此时,霍文哲的身份尚未被公开,他在文中化名为H,举报武汉大学教授李红良的两篇论文涉嫌造假。

    这两篇文章分别为《靶向CFLAR改善小鼠和非人灵长类动物的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简称C文),和《多泡体调控蛋白Tmbim1通过靶向Tlr4的溶酶体降解改善小鼠和猴子的非酒精性脂肪肝病》(简称T文),均发表在《自然·医学》上。并且,经《知识分子》调查发现,两文应属于同期研究,其中的猴子实验共用了同一组实验对照猴。

    C文发表后,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在官网上称,该论文是武汉大学首次以独立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在《自然·医学》发文。

    事实上,仅在2017年一年,李红良就在《自然·医学》上先后发表了4篇文章。

    周期争议

    1月18日晚22时,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发布该校学术委员会声明,称学术委员会于2017年4月28日第一次收到相关匿名举报,并于2017年12月18日责成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组织包括三名校外院士在内的五名专家进行鉴定。专家组认为,李红良被举报的猴子实验相关数据不曾伪造,并表示将再次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和评判。

    1月18日、19日两天中,武大官微连续发布三篇李红良团队针对举报的声明,对霍文哲质疑的实验周期和实验用猴数量做出了解释。

    1月19日,武大新闻发言人李霄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首次披露此前一直化名H的举报人,是武汉大学“千人计划”学者霍文哲。

    霍文哲现为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美国天普大学医学院病理系终身正教授,解剖及细胞生物学系正教授。

    而据武汉大学官网,李红良现任武大基础医学院院长,武汉大学动物实验中心主任,兼任武汉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副所长,中南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作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近5年中,李红良已发表SCI论文120余篇。

    2017年,他连续第三年入选爱思唯尔(Elsevier)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也是武汉大学唯一一位入选医学领域榜单的教授。

    李霄鹍还介绍,李红良2008年入职武汉大学以后,用十年时间建立起150余人的科研团队,包括5名教授,23名助理研究员及博士后研究人员,41名研究生,88名实验技术人员。

    2010年,武汉大学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任霍文哲为武汉大学A3动物实验中心主任,于2014年8月31日“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2015年,学校再次以公开招聘方式产生A3动物实验室主任,李红良在与包括霍文哲在内的3名学者竞争中胜出,任该实验室主任至今。

    霍文哲质疑的,是李红良上述两文中的实验周期和实验用猴数量,与论文描述不符,涉嫌伪造。

    根据李红良论文的描述,实验最关键的是起始周(0周)的注射环节。李红良团队需要打开猴子腹腔,找到肝脏门静脉并注射AAV8(血清型编号为8的腺病毒)。在注射完毕之后的数据收集期内,每天两次给注射了病毒的猴子喂食高脂肪食物,让其发展至严重的非酒精性脂肪肝炎(NASH),以检验引入AAV8-CFLAR(S1)/AAV8-TMBIM1是否能阻断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的恶化,以及改善严重的病情。

    霍文哲据《实验猴个体档案》发现,李红良团队从广西防城港常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了50只猴子,猴子到达武汉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的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经过2周适应期后,据霍提供的《肝脏代谢猴模型的建立与应用实验时间表》(简称“实验时间表”),3月15日、16日,李红良团队对50只猴子进行各项生理指标的检测,并于5月6日实施了AAV8周围静脉注射。

    但如果以5月6日为0周算起,直至C文和T文的投稿日2016年9月9日和10月2日,两个猴子实验的周期至多分别为18周和不足22周的时间,远远不足论文中描述的30周和32周。

    李团队随后回应称,0周应为2016年3月17日至26日,而不是霍文哲所推测的5月6日。

    根据他们制作的《实验关键节点流程图》,从猴子度过适应期后的第二天算起,在3月17日至26日的为期10天中,李团队进行了50只猴子的肝组织开腹活检,并进行了32只猴子的肝脏门静脉注射AAV8病毒注射。其中的12只注射了AAV8-GFP,10只注射了AAV8-CFLAR(S1),还有10只注射了AAV8-TMBIM1。

    4月18日至21日,为了检测表达效率,进行了50只猴子的肝组织穿刺活检。

    为保证AAV8所携带基因的稳定表达,李团队在第一次肝门静脉注射病毒的7周后,也就是霍提到的5月6日,对50只猴子由四肢外周静脉进行第二次AAV8病毒注射。

    李红良表示,举报人正是从5月6日参与实验的一名实验员处,获知了第二次注射的时间,因而假定这一时间是实验开始的时间。他认为,这只是建立在 “零星实验记录”基础之上的“推测”。

    李红良同时指出,数据收集的实验周期在论文的初稿和终稿之间有过变动。他出具的论文初稿官方系统生成截图显示,第一次投稿所用的数据为20周。

    但不久后,他收到《自然·医学》审稿人的意见,对方建议李团队更新更远期治疗效果的数据,于是李团队应审稿人和杂志社的要求,对相应数据进行更新,从20周增至30周(C文)和32周(T文)。

    李团队称,上述原始记录清晰可查,与论文所述完全符合,并附审稿人建议截图和回修投稿截图。

    具体时间节点为,从2017年3月17日第一次注射开始,到8月10日为评价治疗效果而进行的肝脏穿刺活检,共计20周。

    9月9日(C文)和10月2日(T文)投出两篇文章时,使用了这一时段的实验数据。

    论文回修后数据延长收集到2016年10月18日,此时距3月17日正好30周,为C文回修稿所用数据。10月29日,则为T文数据收集的截止点,共计32周。

    但霍文哲对此表示不信服。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他获得的一份实验设计总表中,并没有表明3月17日至26日这一注射环节,此前的《实验时间表》中也没有提及。

    而其他实验环节,比如3月16日的体检,5月6日的外周静脉注射,在多份实验记录中都有备案,可以相互印证。

    另外一个疑点是《实验时间表》中所列的8月份注射手术。据《实验时间表》,李团队于8月3日、4日、10日和11日分别给AAV-REC组40号猴、AAV-GFP组8号猴、AAV-GFP组23号猴和AAV-Segement组的50号猴,进行了“腹腔注射,肝脏取样”,每天一只。

    霍文哲提供了详细的《猴实验手术纪录》以证明其真实性。名为“猴子(雄性)代谢紊乱模型”的记录显示,李团队于8月1、2日两天为四只猴子预注射,即通过肝脏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手术地点为武汉大学动物实验中心实验楼一楼104室,主刀人为方静,田松、朱祥玉、王勇为助手。

    实验设计总表中也列出了这一环节。

    李红良团队的王勇此前也向“知识分子”回忆,有两次猴子注射实验,印象第一次“是在5月份”,是“通过外周血管打进去”。第二次则是开腹,做肝脏的门静脉注射,由他负责麻醉。

    霍文哲推测,王勇所述的5月份之后的“第二次门静脉注射”,应该就是指8月份这次注射。

    但在李所出具的《实验关键时间节点》中,完全没有提及这四只猴的注射手术,只是注明于8月9日至10日,进行了20周截止点的50只猴肝脏穿刺活检,以检测病毒表达效率。

    霍文哲认为,李红良是故意在声明中避开了这个疑点,因为他无法回答:如果关键时间节点上的每个步骤最终都顺利实施,为何还要单独进行这四只猴的门静脉注射?“完全没有必要。”

    他据此推测,“李的实验人员只是在文章投出去前1个月(2016年8月),象征性地做了4只猴的手术肝腹腔腺病毒(AAV)注射。”这远远小于论文中描述的26只(其中C文8只,T文8只,两文共用的对照组猴子10只)实验用猴。

    延期质疑

    在1月20日发表于“知识分子”上的《霍文哲实名再质疑》中,霍指出,即便是李红良按照审稿人的建议又加了10周或12周的实验周期,但“这也不符合科学实验设计的常识,更不符合实验动物伦理的要求,尤其是大动物(猴子)实验”。

    根据实验动物伦理的要求,所有的动物实验项目必须经过动物实验使用伦理委员会批准。被批准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的内容执行(包括动物实验周期),实验结束后,动物不能被继续使用或再用于其他实验,除非重新提交动物实验申请,获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一位不愿具名的动物实验伦理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国内大多数实验动物中心都设有伦理委员会,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实现动物的科研价值时,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伤害,因此任何可能对动物造成伤害的实验行为,都必须要详尽地列入报告中,经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实验。并且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在李红良的实验中,包括肝脏门静脉注射、外周静脉注射以及肝脏穿刺活检等行为,由于都会造成对动物的伤害,所以必须要详尽地列入申请报告中。

    因此,如果李团队在3月17日至26日这10天内进行了首次门静脉注射,应该写入相应的伦理文件中。

    上述动物试验伦理专家还强调,延长周期属于重大变更,必须上报伦理委员会进行二次申请。但由于此前对相应的实验细节已经有过申报,如果除了周期,其他都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简化程序。“如果速度快的话,当天就可以。”

    他也证实,由于动物实验的特殊性,按照规定,申报的实验周期结束后,动物不得被继续使用,有时会对其实施安乐死。

    但李团队在声明中写道,截至2016年8月10日,20周实验结束后,实验猴并未被处死,研究人员继续对实验猴予以高脂饮食,以期研究更远期的治疗效果。

    显然,从20周实验完结日,到审稿人给出意见,然后李红良进行二次伦理文件申请之间,仍然存在一个时间差。理论上,李团队由于无法预期实验周期的延长,至少在8月10日至审稿人回修意见到达日之间,不应该继续对猴子喂食。

    因此,霍文哲质疑,究竟是因为审稿人意见,还是李自己最初设计的实验周期就是30周,现有的声明给出的答案依然暧昧不清。

    另据李提供的审稿人评语:“喂高脂20周的时间太短,非酒精性肝脂肪病变还未发生。”霍提出疑问:“为什么在猴肝脏还没出现NASH的第20周就匆忙投稿了?”

    他表示,李红良需要提供有审稿人回修意见到达具体日期的截图,以证明审稿人意见是在10月18日之前提出。“10月18日是30周的时间节点,如果是这之后收到审稿人意见,30周的说法就站不住脚了。”

    论文瑕疵

    在实验设计方面,霍文哲还指出,由于初始时给50只猴手术的周期长达10天,会导致整个实验周期存在前后不一致和实验条件不等同的问题。

    例如,3月17日注射的猴子,很难和3月26日注射的猴子放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较观察。“相差几个小时,都会产生误差,更别提是10天。”

    参与门静脉注射的主刀方静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说,手术台上共有主刀、医助和器械助手三个人,还有2名工作人员在手术室巡回做一些协助工作。“10天时间里,我们每天从8点左右开始工作到晚上五六点,有时晚些到七八点,中间有短暂的午餐时间。”“每只猴的手术大概需要40~50分钟,快的话30分钟。”

    但方静的第一助手田松接受“知识分子”采访时曾说:“一只猴子大概1~2个小时。”

    霍文哲表示,田松的说法更加准确。因为一般的食蟹猴平均体重约三四公斤,但按照C文所述,课题组选取的实验对象是已经有中度脂肪肝变性的猴子,体重较普通猴子翻倍,能达到8~9公斤。猴子的肥胖增加了手术的难度,对主刀而言,要在肝脏丰富的组织中精准地找到肝脏门静脉,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对有经验的手术者而言,最快也要一个小时。

    在霍此前提供的“猴子(雄性)代谢紊乱模型”记录中,李团队分别于8月3日、4日、10日和11日给四只猴子进行门静脉注射,麻醉时间达3个小时。

    他指出,如果手术时间只需要40~50分钟的话,只需要麻醉一个小时就可以了,没必要长达3个小时,这从侧面佐证了田松的说法。

    田松在接受“知识分子”采访时还曾说:“大部分是门静脉注射的,有少数非常肥胖的猴子,手术方式很麻烦”,“是肠系膜注射的”。

    因此霍文哲强调,由李团队自制的《实验关键节点流程图》,无法证明他的任何实验,应该提供带有实验人员签名的原始实验记录,包括给每只猴子手术的具体日期以及手术细节,如:是否找到了猴子的肝门静脉?哪几只猴是肠系膜注射的?“这些注射部位的变化没有在文章里体现出来。”

    此外,5月6日外周静脉注射这个细节,李红良也没有写入C文和T文的初稿中。

    据方静介绍,5月6日第二次注射的目的,是确保病毒携带的基因在猴子肝脏中有稳定表达,起增强、维持作用,“如果再对猴子进行开腹手术,可能会发生应激打击,影响实验结果。”

    霍文哲质疑,既然这次注射如此重要,为何只在2017年10月6日的“更正”中简单提及。“更正”中写道:“在初稿中,由于作者的疏忽,忘记在文中的‘实验方法’中加入第二次外周静脉注射。”

    霍文哲从时间上推测,可能是因为2017年4月李得知自己被举报,于是临时给《自然·医学》杂志写信,要求增补5月6日的记录。但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他的这一推测。

    《中国新闻周刊》联系李红良,得到的答复是:“李红良团队希望以学术方式解决学术争议,随时且仅向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及其组成的专家小组提供完整、原始的实验记录并接受其调查。在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作出最终结论之前,我们谢绝一切新闻媒体采访。”

    已有信息表明,李红良在2017年4月和7月均曾受到举报。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在官方声明中称,曾于2017年4月28日第一次收到对李红良的匿名举报,随即按《武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启动内部调查。

    2017年12月,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不存在数据伪造。

    当《中国新闻周刊》询问武汉大学宣传部部长徐业勤,是否可以提供相应证据以支撑第一次调查的结论,徐业勤表示,由于学校已经开始重新调查,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之后,“会一起有一个结论,交待更清晰。”

    霍文哲表示,此前他从相关实验人员处了解到,第一次调查时,学校并没有对他们进行约谈,询问相关细节。

    为了保证调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他建议校方应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而不仅仅是校内自查。

    针对本次举报,前述不具名专家指出,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李红良篡改或伪造了实验记录,否则很难对其定性。即便在实验周期或数量上存在问题,也只能称其为“管理上的瑕疵”。“实验记录不完善可能是他手下学生的问题,像李红良这种‘大老板’一般很少亲自参与实验,而是把控大的方向。”

    武汉大学新闻中心1月22日在回复《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请求时称,希望新闻媒体配合创造相对平稳的舆论环境,让霍文哲教授、李红良教授以学术方式解决学术争议,共同接受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及其组成的专家小组的独立调查,在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作出最终结论之前,谢绝一切新闻媒体采访。

    据了解,最新的调查结果“应该能在这个学期结束之前出来”。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投诉电话:14700496243
客户服务邮箱:200899936@qq.com 客服QQ: 200899936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属于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 所有,谨防假冒